怀化市文广新局办事一次性告知制
作者: 来源:市文体广新局 点击数: 次
2015-07-20 11:37:25
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申请人到服务中心窗口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办理该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收费标准和所需的全部材料及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对有关手续、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并制作退回件或补办件通知,第二次材料齐全,限时办结。
2、对联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有关手续、申报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明确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要及时帮助其咨询。申请的事项属国家明令禁止的,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发展规划的,经办人员要当场认定,将申请事项按退回件要求予以处理,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