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厅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次 2015-02-02 12:27:48

 各市州文广新局:

按照中央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人发〔2013〕1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办人函[2014]331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我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的原则
2014年度我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基本原则、工作形式、组织实施、保障措施原则上依据《关于印发<2013年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文人〔2013〕281号)要求实施。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2014年我省要选派880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到“三区”工作或提供服务,并为“三区”培养41名文化工作者。
  三、受援范围
2014年受援范围确定为我省连片特困地区覆盖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吉首市共计41个县,受援县名单见《2014年湖南省受援县名单》(附件1)。其中受援县乡镇综合文化站为援助重点。
四、工作形式
2014年选派工作继续采取省、市选派到县,县选派到乡,乡选派到村相结合的形式。人员安排见《2014年湖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人员分配表》(附件2)。选派人员工作形式及工作职责参照2013年方案,工作时间为2014年12月-2015年12月。
2014年培养工作由省统一组织“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图书馆馆长专业研修班,受援县每县选送1人到省集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经费安排
选派人员经费为2万元/人/年。选派经费由中央财政负责50%,地方配套50%。2014年我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经费安排,坚持“中央专项经费由财政安排到选派单位,配套经费由选派单位同级财政负担”的原则,乡选派到村所需配套资金由所在县财政配套。湘西自治州纳入西部地区政策范围,选派经费由中央财政全额负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好配套资金。
选派经费主要用于选派人员到艰苦地区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及培训费用等。
培养经费由中央和省承担。
六、工作安排
2014年11月20日前,市、县两级文化行政部门按照本年度下达的选派计划,落实本级选派人员,填写《2014年湖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2014年湖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培养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由所在市文广新局审核汇总后将纸质及电子版本报省文化厅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是加强“三区”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作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力争通过实施该项目,不断促进“三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二)切实加强针对性。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受援地需求,充分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统筹兼顾不同地区和单位需求,注重民办文化单位的需求,选派受援单位急需的、符合要求的优秀文化工作者,切实帮助受援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文化服务水平。
(三)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地要通过内部调剂、招募志愿者、安排受援地文化工作者岗位锻炼等多种方式,解决选派人员和派出单位人员缺口问题。受援县文化行政部门要安排好选派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保障人身安全,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充分利用选派人员先进的工作理念、方法经验,帮助当地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严格经费管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经费只能用于选派和培养文化工作者,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八、联系方式
省文化厅联系人:彭莉;  
联系电话:(0731)85286047、85286050(传真);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348号省文化厅人事教育处(410004);
电子邮箱:hnwhtrsc@126.com。
 
附件:1.2014年湖南省受援县名单
2.2014年湖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
专项选派人员分配表
3.2014年湖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
专项选派人员情况汇总表
4.2014年湖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
专项培养人员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文化厅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1:
 
2014年湖南省受援县名单
 
怀化市: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苗族
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
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
邵阳市: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吉首市
郴州市: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
张家界市:慈利县、桑植县
娄底市:新化县、涟源市
株洲市:茶陵县、炎陵县
永州市: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
常德市:石门县
益阳市:安化县
岳阳市:平江县

附件2:
2014年湖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
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人员分配表
 
市州
受援县名称
选派
省、市选派到县派出单位及人数
(人)
县选派到乡,乡选派到村人数(人)
怀化市
中方县
1(怀化市)
19
 陵县
19
辰溪县
19
溆浦县
19
会同县
19
麻阳苗族自治县
19
新晃侗族自治县
19
芷江侗族自治县
20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20
通道侗族自治县
 
19
邵阳市
新邵县
1(邵阳市)
19
邵阳县
1(湘潭市)
19
隆回县
19
洞口县
19
绥宁县
19
新宁县
19
城步苗族自治县
19
武冈市
 
19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泸溪县
1(湘西州)
29
凤凰县
30
保靖县
30
古丈县
30
永顺县
30
龙山县
30
花垣县
30
吉首市
 
30
郴州市
宜章县
1(郴州市)
19
汝城县
1(衡阳市)
19
桂东县
19
安仁县
19
张家界市
慈利县
19
桑植县
1(张家界市)
19
娄底市
新化县
19
涟源市
1(娄底市)
19
株洲市
茶陵县
1(长沙市)
18
炎陵县
1(株洲市)
19
永州市
新田县
19
江华瑶族自治县
1(永州市)
19
常德市
石门县
1(常德市)
18
益阳市
安化县
1(益阳市)
18
岳阳市
平江县
1(岳阳市)
18
总计
16(省直2人)
864


附件3: 
2014年湖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
选派人员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政治面貌
民族
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领域
工作单位及
职务
派往县
拟开展工作内容
备注
1
2
3
4
5
6

附件4: 
2014年湖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
培养人员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历
专业领域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县
1
2
3
4
5
6


 
 
 
 
 
 
 
 
 
 
 
 
 
 
 
 
 
 
 
 
 
湖南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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