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 化 市 文 物 处(博物馆)

作者:向相宜 来源:市文物处 点击数: 次 2012-03-15 08: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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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怀化市文物处位于迎丰中路,怀化市第三中学对面。文物处成立于2002年,隶属于市文广新局,为市文广新局副处级二级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目前有编制8名,设两个科室,具体为:综合科、业务科。
二、主要职责
1、制定全市文物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市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整理、研究、宣传等工作。
3、制定革命文物保护规划,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依法审核馆藏文物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规划。
4、配合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辖区内的重点工程进行考古勘探、抢救性发掘工作。
5、组织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查处文物违法事件,协同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文物犯罪案件。
6、依法查处文物市场经营单位和个人违规违章行为。
7、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依法敦促市县两级政府对文物保护实施“五纳入”工作;对盗窃、盗掘、破坏、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的大案提出专业性意见。
8、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9、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科技保护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文化局、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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