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部门基本情况:怀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成立于2011年11月,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三定方案核定编制为40名(含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2015年机构改革,将我单位改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39名,退休人员4名。科室配备情况:局长1名,副调研员1名;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广电体育执法科、娱乐演艺执法科、网吧执法科、版权网络执法科。工作职能:市本级和鹤城区范围内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6年度总收入441.76万元,总支出407.72万元;使用方向:其中人员工资福利开支3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2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万元。部门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负责市本级和鹤城区范围内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扫黄打非”工作具体执法任务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的开支。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主要用途:主要用于1、人员支出3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97.73万元、津补贴104.82万元、奖金75.5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4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44万元;2、公用经费支出49.26万元,其中:办公费4.17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其他交通费9.09万元、差旅费9.69万元、会议费0.86万元、招待费4.37万元、劳务费0.42万元、福利费4.4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9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7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26万元;4、购置办公设备其他资本性支出0.2万元。
(二)三公经费的使用及管理情况:为加强招待费管理,单位制定招待费管理制度。1、实行派餐申报制度。招待科室须事前到办公室财务申报,经办公室向分管局长汇报同意,方可接待。统一结账时,先交办公室负责审核,无接待明细单据,无领导审批不予报销。2、招待标准。上级领导为A类,县局一把手为B类,县局分管副局长为C类。县辖单位不上酒水,严格按A、B、C三类招待标准执行,超过规格的,须报请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同意。餐费。A类90-80元/人,B类70-60元/人,C类50元/人。超过标准的,须即时报请分管财务副局长同意。
(三)重点经费项目下达情况:1、打击政治非法出版专项经费5万元;2、“扫黄打非”专项整治经费10万元;3、网吧专项整治经费5万元。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局的大力帮助下,我局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始终抓好网吧日常监管,落实巡查频率,2016年以来,市城区共立案处罚违规网吧91家,警告156家,其中对网迷之家精品店、蓝天网吧等11家网吧实施停业整顿。
组织开展“娱乐场所无证经营专项治理行动”、“娱乐场所高考期间专项整治行动”和“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市娱乐场所实施台账式管理,加强巡查力度,严格执行《怀化市娱乐场所行政执法量化分级管理暂行规定》,据统计,2016年以来,我局共出动人员360余人(次),执法车辆90余台(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700余家(次)。并配合相关部门,重点整治娱乐场所噪音扰民、消防安全和禁毒工作,社会反响较好。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把封堵查缴境外政治性非法有害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作为“扫黄打非”工作重中之重,全面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和不良信息,大力查处侵权盗版出版物和网上侵权盗版行为。连续开展“扫黄打非·清源2016”、保护青少年儿童 “扫黄打非·护苗2016”专项行动、“扫黄打非·净网2016”等专项行动,据统计,一年来,市局立案查处1起物流公司运输非法出版物案;检查中小学10余所,共立案查处无证经营书店5家,责令整改3家,收缴盗版教辅材料242册、工具书32册、口袋本图书155册,儿童彩票刮刮卡360张;检查印刷企业60余家次、打字复印单位40余家次;出版物经营单位40余家次、共收缴盗版图书160余册;音像制品经营单位7家次,警告7家,责令改正4家;取缔游商地摊3个,共收缴非法和侵权盗版出版物120余册、非法报纸期刊1040余份。
四、资产管理情况
对单位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我单位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建立了资产管理财务制度,明确了管理措施和处置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资产管理。对单位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部门的副局长签署“拟同意购买”或“拟不同意购买”的意见后,报局长审批或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对大宗、贵重物品,局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验收。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设施等由局办公室统一采购,统一分发,统一管理严格采购程序。办公用品采购,事前申报由相关科室事先提出采购计划,经分管财务副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除数额较小(100元)的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外,所有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先申报,后开支,凡事前没有申报的不予报销;成立询价小组(由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承办人组成),对重大项目的采购实行询价制度,并严格执行货物验收程序。日常办公用品领取。日常办公用品由局办公室统一保管和分发,各科室到办公室领取办公用品,应根据工作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即用即领”的原则,不乱领,不多领。
(二)办公设备维护。要求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对全局办公设备统一维护、处理。办公用品保管。各科室办公用品、贵重物品由各科室自己保管,公共区域办公用品、贵重物品由局办公室保管,办公室建立物品收发登记本,对贵重物品实行登记制度。对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
(三)处置资产的程序。我单位在处置固定资产时,由财务人员到财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同时提供被处置资产的有关资料(包括被处置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鉴定资料及有关证明等),按权限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决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后进行处置。
(四)资产清查。为保证单位财产物资的账实相符,每年进行两次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工作。按清查结果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对盘亏的财产物资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2016每年6月、12月,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清查盘点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使用部门、保管部门配合,对单位财产物资进行具体的清查盘点。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2015年招待费12.57万元,通过对公务接待加强管理,2016年招待费4.37万元,减少开支8.2万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单位出台了一系列公车管理制度,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费6.6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4.93万元,比2015年减少开支1.67万元;出国(境)经费2015年为0,2016年为0;
(二)部门整体支出的效率性。做好财务监督,各项资金和经费,统一由财会机构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不准由非财会单位管理各项资金和经费。各科室的事业收入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非税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收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对预算外资金和非税收入等,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收取,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2016年度完成非税收入总计154万元,比财政局下达我局非税任务118万元超额完成36万元。
2016年大力开展专项行动,积极推动文化市场平安、健康、有序发展,报送的《怀化市道路运输协会发行非法出版物案》被评为全省“十佳案卷”,并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评为优秀案卷。被评为全省扫黄打非工作考核先进集体。
(三)部门整体支出的有效性。加强预算及审批报销管理,所有财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非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标准,特殊情况应即时报告分管财务副局长,否则,超支部分不予报销。各项支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局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由局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负责审核,大额财务管理工作由局党组负责审核;支出管理实行钱、帐、物三分离,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按审批程序,财务手续必须完备,否则财会部门不予办理支付手续;任何经济事项,内容必须真实,原始发票必须合法,必须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购物还需有验收人。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擦、补,不得使用白纸条,否则不予报销。严格审批。所有财务支出由分管局长“一支笔”审批,局长认可。
(四)部门整体支出的可持续性。我单位经费安排财务支出力求做到“量入为出,精打细算,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障局机关的正常运转,保障干部职工的基本福利;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日常事务及时办,努力为机关、为干部职工做好经费保障。
反映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主要从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各项工作、专项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支出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加大扶持力度。由于全市文化市场的“线长面宽”,执法时间较长,我单位已纳入公车改革单位范畴,但文化市场综全执法局未纳入执法单位范畴,执法车辆的属性未得到财政部门的明确,也制约了执法出勤工作。希望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予以明确。
(二)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近年来,财政系统更新较快,变动较大,为规范财务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议财政局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实际操作的指导,可以组织部门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或会计学院的培训。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