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群众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怀化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根据公开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项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制度所列保密范围外,其他政务信息都要公开,具体包括:
机构职能: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应急管理、通知通告、信息公开等。
法律法规:国家、本省、本市与文体市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及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
工作动态:涉及文体广新局管理发展动态、当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热点事件的关注与处理,文体市场、广播电视、文物管理行政审批结果和文体市场、广播电视、文物管理违法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信息公告:发布不涉及秘密文件,以及有关通知、公告。
办事指南:指业务办理和行政审批事项指引,包括内容、依据、条件、程序、费用、流程图、承诺时限、结果和监督方式等。
信息公开:公开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
二、公开方式
实行对外政务公开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政务公开栏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电子屏等新闻媒体公开。
1.通过我局网站公布机构职能、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信息公开、业务信息、规划计划、行政审批与办事服务、政策文件等内容。
2.通过广播电视媒体可发布一些公告、通知和热点新闻等内容。
3.需要向社会公布知晓的内容,也可同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三、公开周期
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如有更改对网站内容及时更新,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更新频率半月一次,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
四、各科室分工
1.办公室负责网站建立、管理、网页制作与信息发布等一切技术与相应管理工作。
2.网站栏目与内容由各科室分工负责、具体为:
(1)办公室负责“机构职能、办事指南、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通知通告、行政审批与办事服务、行政行为”内容的搜集、撰写、整理工作。
(2)人事科负责“人事信息”内容的搜集、撰写、整理工作。
(3)产业科负责“信息公开、年报”内容的搜集与整理工作。
(4)广电、新闻出版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应急管理”内容的搜集、撰写与整理工作。
3.信息公开的程序
(1)对应公开的内容,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由专人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并交局办公室发布。
(2)局办公室在收到文档后,要登记造册,并要求各科室及二级单位人员签名,以便检查。
(3)局办公室在收到文档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内容登网公布。
4.局办公室负责电子显示屏的管理和技术处理工作,电子显示屏的内容由局办公室根据网站内容编辑、整理。
五、附则
1.本制度自2017年7月3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局办公室提出、起草、解释、发布。
3.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