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村民居群现存清代民居8栋,分别建于四大院落,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结构均为封火砖墙围护的三开间四进深穿斗式两层木质楼房,其梁枋雕花,门窗做工考究,雕刻图案精美,整个建筑格局与历史环境保存完整,具有较高的科学、历史、艺术价值。 2004年9月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民居外墙5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15米处。